2019-01-08 10:56:00

【前言】
隨著互聯網以及移動互聯網作為底層技術在各個領域廣泛運用,對外委托網站、APP軟件、OA系統開發幾乎是各個企業的必然選項。因軟件開發業務的增多,涉及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的糾紛案件也日益增多,所涉及的合同內容和技術項目日趨復雜多樣。筆者利用alpha數據庫,對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的案件數據進行分析,以期對實踐中企業簽訂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時予以借鑒。
一、【大數據報告數據來源】
時間:2018年12月16日之前
案例來源:Alpha案例庫
案由: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
檢索條件:
文書類型:判決
案件數量:671件
數據采集時間:2018年12月16日
二、【檢索結果可視化】
本次檢索獲取了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2018年12月16日前共671篇裁判文書。
(一)整體情況分析

上圖顯示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案例數量自2009年至2018年期間總體呈上升趨勢,只是2012、2014年較上一年略有回落。

從地域分布來看,當前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案件主要集中在上海市、北京市、廣東省、浙江省、江蘇省,分別約占比32%、23%、17%、7%、4%。其中上海市的案件量最多,達到212件。
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案件,在上述地域上分布較多原因主要有二:
1.該些地區經濟全國領先,高新技術產業分布眾多,互聯網和信息技術企業密集,從而存在的爭議也較多。
2.都有知識產權法院,受理該類型案件較多。
(二)程序分類

從上面的程序分類統計可以看到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下當前的審理程序分布狀況。一審案件有492件,二審案件有178件,再審案件有1件。
(三)裁判結果
一審裁判結果

通過對一審裁判結果的分析可以發現,當前條件下全部/部分支持的有382件,占比為78%;全部駁回的有77件,占比為16%;其他的有28件,占比為6%。
二審裁判結果

通過對二審裁判結果的分析可以發現,當前條件下維持原判的有155件,占比為88%;改判的有13件,占比為7%;其他的有9件,占比為5%。
(四)標的額

該類案件標的額為50萬元以下的案件數量最多,有518件,占比77%;100萬元至500萬元的案件有50件,占比7%;50萬元至100萬元的案件有44件,占比6.6%;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案件有4件,占比0.5%;1千萬元至2千萬元的案件有3件,占比0.4%。
(五)審理期限

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時間更多處在181-365天的區間內,平均時間為202天,普遍比《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理期限長。
(六)法院

通過對法院受理案件情況分析發現,審理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案件由多至少的法院分別為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三、常見爭議焦點及訴求分析
(一)爭議焦點

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案件的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當事人是否存在遲延履行、開發費用的支付、開發成果是否交付及交付內容是否符合合同約定、委托方合同目的是否實現等問題上。
其中,交付成果糾紛共470件,占比最大,高達29%;是否構成遲延履行糾紛共442件,占比27%;開發費用糾紛364件,占22%;合同目的糾紛288件,占比18%,還有少部分其他爭議70件,占比4%(說明:一個案件中一般有多個爭議焦點,爭議焦點彼此間有交叉)。
(二)訴求分析

案件訴求主要為解除合同和承擔支付違約金等違約責任。
其中,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中,涉及解除合同的案件高達505件,占比高達75%;除雙方合意解除合同外,法院判決解除合同的案件有217個,占比43%。
其他違約責任主要包括:請求返還相應的合同款項、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支付違約金、維權費用等。
四、解除合同及風險防范建議
結合前述對爭議焦點和訴求的分析,我們發現計算機軟件合同中占比最高案件類型是訴請解除合同。筆者將重點對解除合同的訴求及其事由、案件數量、法院支持情況、裁判要點、風險防范建議等幾方面進行綜合分析。
(一)解除事由、裁判結果、裁判要點
序號 |
解除事由 |
案件 (未排除交叉部分) |
裁判結果 | 裁判要點 |
||
| 數量 (N) |
占比(N/505) | 支持 | 不支持 | |||
| 1 | 遲延履行 | 358 | 71% | 51% (181) |
49% (170) |
1.原、被告之間是否成立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關系;
2.原、被告已經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了合同義務;
3.原告是否有權解除合同;
4.解除合同后的法律責任如何承擔。 |
| 2 | 開發成果未交付或不符合約定 | 368 | 73% | 43% (157) |
57% (211) |
|
| 3 | 開發費用 | 205 | 41% | 16% | 84% | |
| 4 | 合同目的 | 273 | 54% | 51% | 49% | |
(二)爭議焦點及風險防范建議
| 序號 | 解除事由 | 爭議分析 | 風險防范建議 |
| 1 | 遲延履行 | 1.合同是否約定履行期限; 2.履行期限是否屆滿; 3.受托方是否依約履行合同義務; 4.受托方遲延履行是主債務亦還是附隨義務; 5.委托方在履行期限屆滿前是否進行催告; 6.委托方違約行為是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
1.合同中應約定明確約定受托人提交進度報告及有關材料的時間和方式,應明確委托人在受托人提交相關材料后答復的時間和方式。
5.應明確約定合理的軟件系統試運行的時間。2.合同中應約定委托人檢驗軟件后出具書面領受文件或遞交缺陷報告及領受或出具缺陷報告時間。 3.明確受托方應在多長內完成修改程序的工作、應在何時、何地以及以何種方式將修改后的軟件交給委托方。 4.委托方收到修改過的軟件之后應在多長時間完成第二次測驗,并應在多長時間內委托方應將第二次測驗的結果通知被委托方。 |
| 2 | 開發成果未交付或不符合約定 | 1.委托方開發需求是否明確、固定、具體; 2. 合同是否預先約定因委托方變更需求導致開發成果未如期交付或不能交付的解決途徑; 3.受托方是否提交開發成果,成果是否符合合同目的; 4.受托方提交的成果是否經委托方書面驗收合格; 5.受托方提交的成果能否正常使用; 6.委托方對受托方不能提交開發成果或提交的成果不符合約定是否具有過錯。 |
1.雙方應明確約定處理對象、軟件的主要功能和目標以及應達到的技術指標。 2.應明確約定開發軟件的交付時間和驗收時間。 |
| 3 | 開發費用 | 1.案涉合同的履行程度; 2.計算機軟件開發成本; 3.開發工作內容; 4.履行是否具有瑕疵; 5.過錯程度; 6.合同對新增功能的開發費用是否有約定,委托方未如約支付開發費用時,受托方是否有權停止開發軟件或拒絕交付開發軟件。 |
1.軟件開發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開發軟件的總價款以及各個部分/階段的價格。 2.受托人在進行軟件開發時,因為委托人的需求變更需要增加開發費用或延遲交付期限時,應如何處理,應與委托人進行明確約定。 |
| 4 | 合同目的 | 1.合同是否明確約定軟件開發目的; 2.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原因; 3.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是否可歸責于合同一方; 4.合同雙方各自的過錯程度及應承擔比例。 |
1.雙方應明確約定軟件開發的目的。 |
除前述風險防范要點外,為減少糾紛、明確責任范圍,簽訂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時,雙方還應關注如下幾方面內容:
1.雙方權利義務
(1)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提供有關信息與資料,特別是有關委托人對開發軟件的功能和目標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資料,明確質量要求。
(2)雙方應明確約定委托人對于委托人提交的有關需求說明、資料和信息所涉及的軟件功能、目標、需求構成及相關技術問題向受托人咨詢或征求意見的權利。
(3)委托方應明確約定受托方向委托方進行軟件維護和支持服務的時間和內容。
2.分包
軟件開發合同雙方應明確約定合同項目是否可以分包,可分包的范圍、違法分包的法律后果和責任承擔。
3.知識產權歸屬
(1)雙方應明確約定所開發軟件的知識產權的權屬,是共同所有還是一方所有。
(2)若合同約定軟件系統的知識產權歸一方所有時,應明確約定另一方所擁有的使用權及權限范圍。
4.保密
雙方應對保密對象、保密責任、保密期限、保密條款的獨立性等內容進行約定。
5.違約責任
雙方應對因履行合同產生爭議時,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返還合同價款、支付利息(損失)、承擔律師費、訴訟費、出具保函的費用等內容進行約定。
五、結語
為法律從業人員與計算機軟件開發相關從業人員更好的了解行業主要糾紛、規避風險,我們制作本文,謹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