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0 10:14:00

一、民法典事關基層社會治理
基層社會治理中,絕大多數矛盾的根本是于民事權利維護問題,諸如土地征遷、環境污染、相鄰權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等。有些糾紛沒有及時妥善處理,導致矛盾升級,轉為群體性上訪事件,甚至刑事問題。古人云:“郡縣治,天下安”,基層黨政干部應用好民法典,充分發揮民法典固根本作用,引導民眾在法治軌道上,運用民法思維和民法方式解決糾紛,確保基層社會穩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領導干部要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能力和水平。”
二、民法典事關法治政府建設
法治政府要求政府守法,民法典七編1260條,詳盡規定了人之為人最基本的權利,為公權力行使劃定了邊界,比如,民法典第1039條規定:“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于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隱私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民法典》有246個條文系對現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作“實質性修訂”而來,有148個條文系“新增”,為此,黨政干部要深入研習民法典,尤其要研習新增內容(個人信息保護新規等),明確公權力邊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政府要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重要抓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不得違背法律法規隨意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決定。”
三、民法典事關法紀銜接協調
黨政干部也是市民社會一員,但不同于一般市民,這里的不同,不是指黨政干部擁有特權,而是其違反民法典相關條款,基于黨紀政務處分,將承擔更多責任,這是從嚴治黨的要求。為此,黨政干部要認真學習民法典,并將其與《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以及相關黨內法規結合對照學習,了解相關行為可能產生的后果。當然,相關部門要善用民法典,做好法紀銜接協調,做到黨紀政務處分既有尺度,又有溫度。
四、民法典事關行政職責履行
民法典中設立了新制度和新權利,賦予了行政機構新職責,如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該條創設了“離婚冷靜期”制度,新增婚姻登記機關行政職責。民法典第366條至第371條創設了居住權,據此,不動產登記機關增加了居住權設立、變更和注銷的行政職責。當然,某些行政機關職責也因民法典新規被取消或者調整。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在不到五個月時間里,各級黨政機關要組織人員,梳理民法典中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內容,制訂詳盡銜接方案,為正確履行職責做好充分準備。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政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
鑒于上述情況,可從以下幾方面促進黨政干部貫徹實施民法典:一、加快對黨政干部(尤其是基層黨政干部)民法典培訓,深入研習與本職工作相關內容;二、及時清理與民法典相關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就與民法典精神、原則和規定相抵觸、不一致、不銜接、不配套的規定,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予以修改或廢止;三、聘請專業律師團隊,為民法典涉及本部門職責履行(增加、變更或取消)提供可操作方案;四、針對黨政干部特點,采取以案釋法形式,編寫民法典干部讀本;五、以民法典知識競賽和考試為載體,借助新媒體手段,推動學習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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