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18年,越南總人口數全年平均為9467萬人,游戲用戶人數超過3000萬人,游戲用戶約占總人口數的35%。至2015年第二季度,越南占東南亞手機游戲市場份額的37%,總營收達8300萬美金,是泰國市場(東南亞手機游戲營收排行榜排行第二)的1.5倍,等于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四個國家的手游營收總和,越南被稱為“中國游戲后花園”。
相比之前,中國發行商在越南市場只要通過Google play和Apple Store等支付渠道就可以經營自己的游戲市場,現在越南制定專門限制游戲發行的法律法規,進一步限制中國發行商在越的經營權。2020年越南信息和通信部更進一步修改關于互聯網服務管理的法令草案,中國游戲企業進入越南游戲市場越發艱難。然而,困難既是挑戰也是機遇,網絡游戲公司如能透徹了解越南的游戲政策,有機會在其他游戲企業被阻擋在越之外時,獨享越南將近9500萬玩家的游戲市場。
一、違反廣告業禁止性規定的情況
1. 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處以1000萬越盾至2000萬越盾的罰款。
(1)沒有合法的書面證據,使用 "最好的"、"唯一的"、"第一 "或任何具有類似含義的作品等字眼。
(2)使用影響景觀、交通安全或社會秩序的廣告,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使用帶有種族主義、排外、侵犯宗教信仰自由、性別歧視、歧視殘疾人的廣告。
(4)強迫其他組織或個人違背其意愿制作或接受廣告。
2. 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處以2000萬越盾至3000萬越盾的罰款。
(1)侵犯知識產權的商品和服務廣告。
(2)未經本人同意,在廣告中使用他人的圖片或文字,但法律允許的情況除外。
3.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處以3000萬越盾至4000萬越盾的罰款。
(1)利用廣告損害其他組織的聲譽或侮辱他人的行為。
(2)利用廣告直接將某單位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價格、質量和效果與另一單位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價格、質量和效果進行比較的。
(3)利用廣告引起兒童的思想、言論、行為違背道德價值觀或者優良傳統,對兒童的健康、安全或者正常發育造成不良影響的。
(4)使用虛假宣傳越南歷史、文化、道德價值觀和優良傳統的廣告。
4.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處以5000萬越盾至7000萬越盾的罰款。
(1)使用含有虛假信息的廣告,對產品的質量、效果、品牌名稱、設計、類別、包裝、產地、地理標志、使用方法、保質期、保質期、保質期等進行虛假宣傳,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使用廣告,使公眾、消費者或顧客對所宣傳的組織、個人或產品與其他組織、個人或產品產生混淆,或對所宣傳的產品的特征或效果產生混淆的,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使用對制造商、銷售商或廣告瀏覽者造成損害的廣告。
(4)使用未在廣告中顯示整個領土的越南地圖。
5. 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處以7000萬越盾至9000萬越盾的罰款。
(1)使用泄露國家機密的廣告。
(2)利用廣告,貶低國旗、國徽、國歌或社會主義黨的國歌的權威性,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使用貶低民族英雄、文化名人、國家領導人或共產黨領導人的權威性的廣告,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違反廣告用字規定的違法行為
1.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處以500萬越盾至1000萬越盾的罰款。
(1)除了品牌名稱、標語和外文的專有名詞外,商品和服務廣告不得使用越南語;不能用越南語的國際詞匯代替的國際詞匯;用越南民族語的書籍、報紙、網站和其他出版物;用越南民族語和外文的廣播和電視節目。
(2) 外語文字超過越南語文字的3/4以上,且在同一廣告中同時使用越南語和外語的廣告中,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越南語不得位于外語下方。
(3)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在廣播、電視或其他視聽節目中的同一廣告中,越南語文本須放在外文文本之前。
2.補救措施:強制刪除
三、違反廣告條件規定的行為
1.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處以10億越盾至15億越盾的罰款。
(1)除了品牌名稱、標語和外文的專有名詞外,商品和服務廣告不得使用越南語;不能用越南語的國際詞匯代替的國際詞匯;用越南民族語的書籍、報紙、網站和其他出版物;用越南民族語和外文的廣播和電視節目。
(2) 外語文字超過越南語文字的3/4以上,且在同一廣告中同時使用越南語和外語的廣告中,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越南語不得位于外語下方。
(3)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在廣播、電視或其他視聽節目中的同一廣告中,越南語文本須放在外文文本之前。
2.補救措施:強制刪除
四、違反網上報紙和網站廣告規定的違規行為
1.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處以200萬越盾至500萬越盾的罰款。
(1)未報告為提供跨境廣告服務的外國實體網站所有者提供廣告服務的越南廣告主的名稱和地址。
(2)未報告為提供跨境廣告服務的外國實體的網站所有者提供廣告服務的越南廣告主提供廣告服務的情況。
2.將廣告與新聞混為一談的,處以500萬越盾至1000萬越盾的罰款。
3.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處以1000萬越盾至1500萬越盾的罰款。
(1)未能使讀者主動開啟和關閉浮動廣告的。
(2)未能在1.5秒內關閉或開啟浮動廣告的。
4.補救措施:強制刪除
五、電子設備、終端設備及其他電信設備上的廣告違反規定的行為
1.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處以1000萬越盾至1500萬越盾的罰款。
(1)未經收件人同意,發送含有某些產品或服務信息的電子郵件或信息。
(2)未經收件人同意,擅自發送廣告信息或電子郵件。
(3)發送廣告信息或電子郵件時,確實向收件人提供了足夠的指示,說明如何拒絕廣告信息或電子郵件。
(4)發送廣告信息或電子郵件時,沒有提供有關發件人或傳輸服務提供者的充分信息。
(5)當收件人拒絕發送廣告信息或電子郵件時,沒有停止發送廣告信息或電子郵件。
(6)向收件人收取發送拒絕通知的費用。
2.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處以1000萬越盾至1500萬越盾的罰款。
(1)未能使讀者主動開啟和關閉浮動廣告的。
(2)未能在1.5秒內關閉或開啟浮動廣告的。
3.補救措施:強制將違法所得利潤上繳政府財政。
參考文獻:
【1】payssion跨境支付:越南游戲市場及支付環境[EB/OL].(2016-1-4)[20200513].
https://mp.weixin.qq.com/s/yGYX1Af8x90KayQh_yJJxA.
【2】游戲茶館:出海也逃不過版號?越南著手清理無版號的游戲[EB/OL].(2019-5-14)[2020-5-13]
https://mp.weixin.qq.com/s/MqyIGojpQ-X7nPo03XWtbg
【3】Decreeon amendments to government’s No. 72/2013/ND-CP dated July 15,2013 on management,provision and use of Internet services and online information.
【4】DecreeNo. 158/2013/N?-CP administrative violations pertaining to culture sportstourism and adverti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