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8 19:40:00

九大重點條款解讀
2021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股權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股權規定》), 該規定將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股權作為現代公司和企業法人財產制度的基本法律概念和財產基本組成單位,在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強制執行活動中本應作為一項重要的財產線索,但因股權本身存在價值難以確定且容易波動、價值容易被惡意貶損,評估拍賣程序復雜、實現過程有賴于與登記機關的配合等問題,此外執行股權與公司法等實體法律規定緊密結合在一起,股權執行具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效果,導致在實際執行工作中,執行股權的效果打了一定折扣。
本次《股權規定》針對上述問題,在股權份額的價值確定、拍賣變賣、通知協助等方面都做出了新的規定,對實踐中的問題做了回應,筆者擇其要點分析如下:
股權價值確定
拍賣變賣
有關協助與通知事項
結語
此次《股權規定》的出臺,對股權在執行階段中常見的疑難問題作出了一定的回應,其更多考量的是如何更加靈活的實現被執行財產的變現,提高執行工作的完結效率。然而,拍賣股權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在某些情況下,充分盤活企業、調動各種生產要素同樣能最大發揮資產價值。《股權規定》顯示了,新時期的執行工作應當順應經濟發展的規律和市場主體的規?;I化趨勢,未來的執行破局思路,在一定條件下應從“資產處置”重心轉移為“股權處分和管理”。
注:感謝實習生林欣薇為本文做的支持工作。